中国的民族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陶鼓、磬、陶钟、埙等乐器问世。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至前221年),秦国已经流行筝的演奏了,这在李斯的《谏逐客书》中就有记载。到了汉代,在相和歌(汉代的一种民间歌曲)中已普遍使用笙、笛、琵琶、筝、古琴等乐器来伴奏了。二胡形成的年代稍晚,至今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国民族乐器历史之久远,由此可见一斑。我国地域辽阔,一件乐器在传承发展过程中往往形成具有各种不同风格的流派。如:筝有山东筝派、潮州筝派、河南筝派等;琵琶有平湖派、浦东派、崇明派等;扬琴也有广东扬琴、江南扬琴、四川扬琴等,不一而足。这些流派的形成与各地区的文化背景、风土人情、语言、戏曲等因素有很大关系,而且这些流派大多以“代代传人”的形式在演奏家之间传承着。每一代传人都对本流派的演奏艺术有所发展,一直流传至今,这也是中国民族器乐发展的一大特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国民族音乐有了未有过的发展。不论在创作和演奏技法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笛子等民族乐器,再不是艺人们赖以谋生的工具,而已成为代表我国传统文化的艺术专业了。各地艺术院校都设立了民乐专业,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他们用手中的乐器抒发情感,讴歌时代生活,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尤其在我国实行教育体制改革,强调学生的素质教育后,学习民族乐器的青少年人数年年激增,各地的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群众艺术馆等大都有专业教师进行辅导,这对我国民族器乐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