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中,中央和地方全面加强财政补贴、价格、投融资、能源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及组织实施管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财建[2018]2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778号)等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清洁取暖试点目标及任务的实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参与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协助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与示范目标的审核,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参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期评估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清洁取暖有关课题研究工作,主要涉及清洁取暖技术路线、价格政策、补贴政策、金融政策、商业模式、国际实践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