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格雷马斯(A.J.Greimas,1917-1992)是法国巴黎符号学开创人,20世纪60年代起积极开展语言学和语义学研究,并与其他法国学者一道推动人文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的宏伟构想,为符号学的巴黎学派奠定了基础,他本人也成为该学派的核心人物。著有《结构语义学》(1966)、《论意义》(1970)、《论意义Ⅱ》(1983)、《符号学词典》(1979)等。译者刘吉平,北京大学法国文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法语系副教授、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法国文学、法国文化史。出版《符号文体学》等译著2部,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