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引 言
第一部分 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第一章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
第一节 法学在西方社会的起源和发展
第二节 近代法律职业与法律学术的社会建构
第三节 近代社会科学的兴起及其对法学提出的挑战
第四节 结论:中国法学的困境与出路
第二章 再问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
——一个实用主义的视角
第一节 引 子
第二节 波斯纳的告诫
第三节 法学的认知开放性与法律的系统闭合性
第四节 实用主义地看待司法行为
第五节 结 语
第三章 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第一节 法学作为西方的发明
第二节 法学作为一门体系化的学问:德国法学的一个特质
第三节 作为技艺的法学
第四节 法教义学的谱系
第五节 结 语
第四章 寻找法学中国化的道路
第一节 问题意识与学者的自我定位
第二节 问题的本土性与法治道路的开放性
第三节 讲好“中国故事”
第五章 破除法学的自我东方主义
第一节 作为二阶观察的“法律东方主义”
第二节 殖民主义与法律东方主义
第三节 物质救国还是法治救国?
第四节 中国法学对世界的可能贡献
第二部分 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
第六章 法治的可能性及其限度:一个公共选择理论的
分析框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公共选择学派和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第三节 宪法经济学(一):民主的制度约束
第四节 宪法经济学(二):对政府的法律限制
第五节 法律与公共选择
第六节 从公共选择理论看法治的可能性及其局限
第七章 功能分化社会的法和经济学
第一节 瞧,卡拉布雷西这个人
第二节 卡拉布雷西与科斯
第三节 “法和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
第四节 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
第五节 结 论
第三部分 马克斯·韦伯与法律的社会理论
第八章 马克斯·韦伯的法学研究方法
第一节 从法学到社会科学
第二节 韦伯研究方法的独特性
第三节 韦伯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创造性转化
第四节 韦伯方法论体系中的独特概念
第五节 法律的社会理论研究
第九章 人类的规矩:从习惯到法律
第一节 社会秩序和规则的形成方式
第二节 规则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
第十章 法治与现代社会
第一节 韦伯支配社会学中的核心概念
第二节 正当统治(权威)的类型学
第三节 形式理性法:法理型统治的基础
第四节 合法性与正当性:现代国家的正当统治
第十一章 法律与宗教
第一节 引 子
第二节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宗教
第三节 西方宗教的理性化
第四节 宗教与法律的内在关联:西方宗教的理性化
与西方法律的理性化
第五节 世俗化与除魔
第十二章 罗马法与西方法律传统的起源
第一节 公法和私法在罗马农业史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 罗马法的独特性及其对近代西方法律的影响
第十三章 西塞罗与罗马共和宪制
第一节 引 论
第二节 什么是“共和国”
第三节 混合宪制
第四节 自然法与理性
第五节 贡献与影响
第十四章 市民社会与市民法:中世纪欧洲城市法溯源
第一节 引 子
第二节 西方文明重心的转移与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兴起
第三节 中世纪欧洲法律与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内在关联
第四节 欧洲近代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
第十五章 西方法律的理性化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
第一节 法律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
第二节 法律的理性化与经济的理性化
第十六章 结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