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超,男,1983年8月生,贵州贵阳人,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骨干,执业律师,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厦门大学法学院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研究会理事,贵州省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宣讲团成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参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项,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二项,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十一项,参著二部,在《民间法》《广西社会科学》《贵州民族研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荣获贵州省“学术先锋”称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一等奖,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贵州省机关青年公文写作大赛三等奖等厅局级及以上奖励十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