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22年4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3月22日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2年3月22日修正)
一、管 辖
二、回 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 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 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