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以环评报告审查决定的司法审查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现实状况的考察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探讨我国环评报告审查决定的司法审查路径,该书针对环评报告审查决定的司法审查实践,从环评报告的基本理论、环评报告审查行为的性质、可诉性,环评报告审查决定司法审查的原告及审查程序、内容等方面展开系统论述。该书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主要为:有利于拓展我国环评研究的理论视野,也为司法介入环境保护提供更强有力的理论支持。现实意义主要包括:一是有利于健全环境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通过司法审查调整环评报告审查过程中的行政与司法之间良性互动,有助于保障公民权利。三是有利于促进环评报告审查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