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敬裕 女,河北饶阳人,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委安徽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等。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生态环境部以及安徽省社科规划多项课题,多篇论文被EI、CSSCI、CSCD收录,并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次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徽省司法厅等法律专家论证工作。 孔维钊 男,安徽太和人,律师,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师。安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创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担任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煤炭、电力、燃气等能源企业法律顾问。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LAWFIRM50全国十大公益律师、江淮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