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钊飞,男,1981年生,浙江诸暨人;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官、新疆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绍兴枫桥学院兼职教授;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曾挂职担任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2006),北京市朝阳区政法委书记助理(2009);兼任中国法治史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2006年以来,先后主持和参加《“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枫桥经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构建》等多个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独著《人民调解的历史形成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诸暨之路》,参著《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枫桥经验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参与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研究工作;近年来总计完成百余万字的“枫桥经验”研究成果,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浙江各级政法机关的高度评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理论总结者之一,系国家治理研究领域的著名青年学者。先后多次入疆,为新疆党政机关讲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的重要开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