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消耗量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定额确定消耗量、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指标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本指标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第二册道路工程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