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幸欢,男,1982年生,湖南湘潭人,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南昌县人民法院、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等咨询专家,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硕士(2008),重庆大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2018);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8年入站)。曾为宁波象山检验检疫局公务员(2008-2010);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2010-2018),作为主审法官撰写的判决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评一等奖。撰写的研究报告,三次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面上资助项目等省级以上课题四项,著有中文核心期刊等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