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二十余所大学法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澳门大学兼职教授。 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婚姻家庭合议庭负责人;1993年至1994年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2001年始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年受聘于广东财经大学。 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赔偿法等十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15年以来,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加了民法典总则和分则各编的起草工作。 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著作有民法专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读物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民法论文5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