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国际财金合作重大问题。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技术援助、经济监测、资金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中国理事和执行董事会办公室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研究和分析国际财金合作、发展援助及环境资金机制重大问题和政策。(二)承担新成立的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的筹建和管理工作。承担中国加入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的对外谈判、磋商等工作。(三)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拟订贷赠款管理制度;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编制贷款规划;统筹开展贷赠款磋商谈判等对外工作;负责贷赠款相关预算管理,政府偿还责任贷款债务限额管理,贷款债务对外偿还与对内回收等工作。(四)负责与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的发展援助合作、知识合作及人事合作。(五)提出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股本金、会费、对其各类捐款等出资方案,管理我国设在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的各类发展援助专项基金。(六)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中国理事、执行董事会办公室,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中国理事、非常驻董事,以及其他驻外机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