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派的成员罗汝芳晚年在《大学》本文释齐家治国的传九章中说:“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罗汝芳据此认为《大学》的宗旨可归结为“孝”“弟”“慈”三个标准。他提出,“天下之大,未尝有一人而不孝弟慈者”,认为人人都是“孝弟慈”。罗汝芳对“孝弟慈”的理解不限于儒家经典中冬温夏清的方式、遵从长上的要求等,而是容纳了从供养父母、抚养子孙,到安生全命、勤谨生涯、保护躯体,以至光大门户、显亲扬名等一系列生活价值,这些价值可以说都体现了家族伦理的原则和规范。正如王艮一样,他在孝弟慈的家族伦理解释下,肯定了为家庭而追求富裕等价值,以及保护自我、勤勉从业等伦理的规范。泰州学派不再把儒家的价值当作士大夫经过复杂修养过程才能达到的境界,而把它作为百姓日用中就已实现着、表现着的东西;儒学从此不再是高不可攀、远不可及的,而是人人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泰州学派的理想是,把人人都有的这种现成的不虑之知即不自觉的所能所知,更为提高一步,变成自觉的所能所知。这样一种思想的实质,是把儒学平民化、世俗化了。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儒学普及化了,而另一方面儒学也民间化了,容纳了更多的生活价值和家族伦理。王艮、颜山农、罗汝芳所体现的正是明代中后期“儒家伦理普及化”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