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增修万县志校注》特点:版本:本校注以同治五年(1866)刻本《增修万县志》为底本,以乾隆《万县志》、咸丰《万县志》、嘉庆《四川通志》、道光《夔州府志》为参校本。校勘:因此部县志的版本较为简单,先有刻本,后有今人根据刻本而来的影印本或复印本,故本书的版本就显得简单,没有对校的可能。我们的校勘多针对本志中的引用文献,如大量引用了《舆地纪胜》《太平寰宇记》和“旧志”“十三经”等文献资料,将与原文进行对校,并根据原文进行校勘。如遇“衍”“讹”“脱”等,将在注释中予以注明。体例:原文体例不一,点校时尽量还原文本原貌。原文中的单行大字用五号宋体字,原文中双行小字改为单行,除了特别注明之外一律用六号宋体字。行文:古籍刻本的行文习惯与规范与现文不符。为方便今人阅读,采用现今的行文规范进行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