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华,女,1978年12月生,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能源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文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公开发表学术类文章30余篇、教改类文章10余篇,出版专著1部,合著若干,参与编写教材若干;主持、参与省部级、校级课题近20项。2006一2008年,作为国家《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立法。2008年3月,获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能源法》起草小组专家组助理专家证书,《能源法》起草工作表现突出奖。2010年6月,作为“能源法立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2008-2009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连续获得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2018年12月,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