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是中国戏曲理论的集大成者,他的戏曲理论主要集中在其著作《闲情偶寄》的“词曲”、“演习”二部,涉及编剧、导演、表演、舞台美术、演员训练等舞台艺术的方方面面,其中,又以他在编剧理论方面的贡献更为引人瞩目。以往,戏剧理论界对李渔“结构第一”编剧理论的研究,往往是就理论谈理论,缺乏与李渔创作实践的结合。本文从李渔的《笠翁十种曲》中,重点选取了《比目鱼》《蜃中楼》两部作品,并结合其它剧作,通过李渔“结构第一”编剧理论在其本人的创作实践中的运用,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其概念的真实内涵。通过李渔的创作活动,特别是其创作剧本的全面分析,深化了对“结构第一”编剧理论的认识,括清了一些理论概念,更清晰地解释了李渔编剧理论的范畴性、系统性和整体性,以及它的文学体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