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秩序,既因国家正式法而成,亦藉民间非正式法而就。然法律学术所关注者每每为国家正式法。此种传统,在近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以还即为定制。被谓之人类近代高等教育始创专业之法律学,实乃国家法的法理。究其因,盖在该专业训练之宗旨,在培养所谓贯彻国家法意之工匠——法律家。 作为国家法覆盖不能的必要支持:习惯作为法源在此的意义重大。民间法就是以中国广大地区间千差万别的习俗风俗习惯为主要研究对象,为国家法统一意志与覆盖不能之间的空白提供统一支持和适法性解释。在当前我国综合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是必要而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研究拓展出更宽广的天地,并因其极具实践指导意义,又可为地方司法人员司法实务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知识学习的有用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