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相继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和第三次分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国家战略或政策要求。我们认为,不管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还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抑或推进“共同富裕和第三次分配”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事实上都离不开“社会各类组织的积极协同以及群众广泛参与”。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启迪我们:在新时代语境下,我们应积极创新相应的机制和体制,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治理(基层治理)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以“社会组织”为核心的各种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建设过程。为此,在社会治理领域,我们不但需要及时总结我国的改革实践经验,同时也应积极借鉴国外社会治理的有益成果。鉴于以上问题意识,我们认为,在国外发达国家中,邻国日本在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国家—社会关系上与我国最为接近,并且它一直以精细化的社会治理模式闻名于世。然而,囿于诸多原因,日本的社会治理经验,尤其是其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及其实践经验一直未能得到我们的充分重视,从而导致我们一直无法准确认知并有效借鉴日本经验。为此,课题组聚焦于日本的社会治理领域,就其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并据此提出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