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金融环境处于深刻变化的关键十字路口,直接融资变得越来越重要,需要为此建立一个好的买方机制,即加强基金治理。 本书以此为立意,以国际证监会组织历年发布的、与基金有关的各份最终报告和相应的国际实践为参照,结合有关学术论点,聚焦基金治理的核心逻辑和具体细节,对中国实践中的基金组织形式;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核心权利;信义义务;基金管理职能外包;基金交易、估值、收费、信披、赎回、终止等主要运营环节;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梳理,构建了基金治理的总体框架,并认为我国基金治理的“四梁八柱”在监管层面已经建立。具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照执行并取得长线资金的青睐;具体的机构投资者也应对我国基金治理的整体制度环境给予更多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