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华,男,1963年生,侗族,湖南新晃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贵州省茶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二级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全国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002),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07),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4),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4),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2017),贵州省核心专家(201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法学》《民族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40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13部,合著70余部,主编参编教材1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委托和后期资助课题6项,省部级以上课题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