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资本的最初论述,源于马克思的著作《资本论》中有关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构成理论,认为劳动力价值的文化投入使得文化成为资本要素。“文化资本”作为学术范畴,首先是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于20世纪70年代初创立。英国的文化研究思潮、法兰克福学派以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中国的文化研究,从教育资本、政治资本以及产业资本的角度切入,深入研究文化在现代社会对于个人精神结构和公共精神结构的建构意义及其伦理义务。近十年来我国学术界试图将道德意识注入文化意识,运用伦理学原理,为文化自由立法,确立文化行动的伦理准则,明确文化资本对于社会公共精神生活和个人精神结构的再生产所应当担负的伦理义务。由此,文化资本的伦理义务,成为伦理学研究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时代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