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效炎,男,1942年生,营口人。1966年辽宁大学中文系毕业后任《辽宁日报》记者、编辑10余年,1983年9月任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曾于1994年至1998年间任新华社香港分社文体部副部长兼香港文化艺术基金会总干事。1996年被提升为正厅级,2001年主持辽宁省文化厅全面工作,2002年退休。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兼任辽宁省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电影家协会主席、辽宁省文联主席团委员、辽宁省群众文化学会会长等。退休后曾任辽宁省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常务副会长、辽宁省文化发展促进会会长、辽宁省农民书画家协会副会长,还被聘为辽宁省老艺术家协会顾问等。主编了《中国戏曲志·辽宁卷》《辽宁电影家传集》《评剧辞述》《辽剧述论》等。发表了数十篇散文和理论评论文章。结集出版了散文专著《域外记事》、文艺论集《蹉步集》和回忆录《香港回归前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