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规则的内涵、界定 与问题 /13
第一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规则的内涵 /13
第二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规则的界定 /20
第三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规则的问题与法律价值 /25
第二章 船舶碰撞催生海事请求类型化的船舶扣押 管辖权 /34
第一节 英国法下的法院管辖权规则 /34
第二节 船舶扣押是否是“维护航运业正义的 唯一途径”/56
第三节 基于海事请求而启动的船舶扣押权之检视 /60
第四节 理解船舶扣押管辖权的路径 /62
第五节 海事请求类型化的合理性分析 /72
第六节 海事请求类型的重塑与进路 /77
第三章 裁判者采证视角下船舶碰撞诉讼证据之考量 /86
第一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具有民事诉讼证据的一般 特征 /86
第二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90
第三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的独自特征 /96
第四章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的对象 /116
第一节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对象的基本问题 /116
第二节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的特殊采证行为之一: 事实推定 /120
第三节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的特殊采证行为之二: 司法认知 /124
第四节 决定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对象的两个 因素 /128
第五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对象的内容 /129
第五章 船舶碰撞诉讼采证的标准与逻辑方法 /149
第一节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标准之内涵 /149
第二节 心证规则主义: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 标准之理论基础 /154
第三节 船舶碰撞诉讼裁判者采证标准确定的实证 分析及其在采证中的运用 /161
第四节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确立船舶碰撞 诉讼证据采证标准的影响 /169
第五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标准外化的途径:裁判文书采证标准公开 /180
第六节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的逻辑方法与CGS 证据规则 /182
第六章 代结论:船舶碰撞视域下海上执法中船舶操控方式的 合法性 /193
附录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 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217
附录二 指导案例31号 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诉米拉达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220
附录三 «上海海事法院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与航行安全 情况通报»白皮书 /224
附录四 船舶碰撞诉讼证据采证规则之建议稿 /263
附录五 广州海事法院海事事故调查表 /266
附录六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77
参考文献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