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地方财政风险不仅仅指地方政府本身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还包括公共风险在地方财政级次的转化。本文从不可持续的研究视角,提出地方财政风险的表象是地方债务的不可持续,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划分和事权认定不匹配。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品时,要处理与中央之间的关系,与环境资源约束的关系,同时也要处理及经济发展模式与财政收入间的问题,这些构成地方财政可持续性风险的内容。因此,地方财政风险的监控不仅仅限于财政部门财务指标、债务指标的设置和监控,要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变化两方面出发建构财政风险的监控体系,从外控和内控两个层面建立地方风险防范预警点。要控制地方财政风险,需要从全球公共风险的防控理念出发,以契约和法制思维重塑中央和地方的管理理念及商谈机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中期预算制度,建立内控和外控结合的财政风险监控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