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梅玲,女,土家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现为武汉工程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急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湖北省宪法学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立法学会理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近年来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横向项目、厅级项目10余项;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20余次。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基层治理”、上海市行政法学青年论坛(第九届)、广州与湖北两省行政法年会、圆桌论坛等多个国内外公法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公开发表文章10余篇,其中1篇被《新华文摘》目录索引,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4篇文章被CSSCI来源期刊收录,多篇被法治政府网、中国法学网等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