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吉鑫、魏玉东两位教授撰写的《大数据伦理学》在这方面做了深入的阐述。这本书融合了国内外在大数据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梳理基本概念作为逻辑基点,建立起一个自洽的大数据治理框架,以大数据伦理现象作为契合点,归纳了大数据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分析了大数据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在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提出了对大数据伦理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的措施。该书不再局限于哲学伦理学方法,而是融入了多学科交叉研究,综合运用伦理学、法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并通过跨学科视角,分别从“大数据伦理问题的法律规制”(以法治理大数据)、“大数据伦理规约的建构”(以德治理大数据)、“大数据伦理问题的技术治理”(以技术治理大数据)3个方面提出三位一体的大数据伦理问题的治理框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