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松,法学博士,研究员,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天津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天津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 “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成员,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硕士生导师。学术成果:出版学术专著8部、译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在《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理论文章多篇。主持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13年国家出版基金重大特别委托项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等项目和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政部年度全国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理论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多项。段知壮,现任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先后于哈尔滨商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哈尔滨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第二学位)、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南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目前为日本爱知大学中国研究科博士候选人、兰溪市政法委特邀督察员、兰溪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兰溪市政协智库专家成员。著有《唐代犯罪学学说丛论》,曾在《爱知论丛》(日本)、《亚洲研究》(韩国)、《玄奘法律评论》(台湾)、《法律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参加重大古籍整理项目《中华大典·法律典·民法分典》的编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