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绪论 1
第一编
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开创和检察工作的发展
第一章人民检察制度的创建时期 18
第一节人民检察制度的创立 18
第二节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的召开和检察制度的初步建设 24
第三节 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29
第四节 参加“三反”“五反”运动,査处大案要案 37
第五节参加司法改革运动,纠正错捕错判 44
第六节 参加“新三反“斗争,检察违法乱纪案件 47
第二章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波折时期 52
第一节中共中央发布指示,加强检察工作 52
第二节一九五四年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颁布和检察制度的发展 57
第三节运用检察武器,保障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实现 62
第四节 继续参加镇反运动,保障社会主义事业的安全 69
第五节 侦査起诉和宽大处理日本侵华战争犯罪分子 84
第六节“左”倾思想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检察机关对“取消风”的抵制……103
第七节 打击现行破坏活动,正确执行“三少”政策 112
第八节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119
第九节“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实行专政 124
第十节开展社会改造的检察工作 132
第三章检察工作的中断时期 135
第一节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检察机关的罪行 135
第二节检察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138
第三节检察机关被破坏的深刻教训 140
第四章检察机关的重建和发展时期 144
第一节人民检察院的重新建立 144
第二节平冤狱张法纪,保障公民民主权利 151
第三节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166
第四节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卫“四化”建设 185
第五节 加强对监管改造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劳改、劳教人员的改造 ……207
第六节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检察起诉 225
第七节发展国际交往,促进检察制度的建设 244
第二编
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工作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五章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工作 252
第一节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和检察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252
第二节全国法制的统一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变通 260
第三节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 269
第四节少数民族检察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使用 278
第六章军事检察院的工作 287
第一节军事检察工作的简要历史 287
第二节军事检察院的任务和工作成就 291
第三节建设适合军队特点的军事检察制度 300
第七章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工作 305
第一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历史和概况 305
第二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 308
第三节坚持铁路检察院的建设和工作 315
第三编
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及其基本问题的概述
第八章关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 324
第一节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变化 324
第二节关于检察机关的任务 328
第三节 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 331
第四节检察制度与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335
第九章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组织原则 341
第一节人民检察院的设置 341
第二节检察委员会 342
第三节中国共产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 347
第四节国家组织系统中检察机关的领导关系 350
第十章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355
第一节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等重大案件的检察权 355
第二节对刑事案件的侦査 356
第三节侦査监督 363
第四节对刑事案件的公诉和审判监督 370
第五节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对监所工作的监督 380
第六节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387
第—章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 390
第一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 390
第二节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则 393
第三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96
第四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399
第五节依靠群众的原则 403
第十二章检察机关的人事制度和队伍建设 407
第一节检察机关的人事制度 407
第二节 检察队伍的建设 411
第三节向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的目标前进 417
第十三章人民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 424
第一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424
第二节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理论为指导 430
第三节列宁关于法律监督的理论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 438
结束语 445
附录一 人民检察工作大事记(1949—1986年) 450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关于检察制度的规定 492
后 记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