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保护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人海和谐共生的根本要求和基础保障,迫切需要不断加大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与保障。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规定》,本辑重点收录了《规定》及其解读文章。本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依据,便于执法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同时,本辑还收录了《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及其解读文章,为各级人民检察院追究检察官司法责任和保护检察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