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辑重点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对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习法治思想,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辑专门约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有关专家对《规定》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作详细解读,以便于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为妥善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根据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2]1号),就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认定要件、计算基数和倍数等具体问题予以规范。本辑对该司法解释及其解读文章予以收录,以指导审判实践。此外,本辑还重点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撰写了《意见》解读文章,以便于读者理解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