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择刑事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作为研究的重点。在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厘清有效辩护与辩护有效性等诸多相关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对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呼应“审判中心主义”司法改革对辩护制度提出的新要求,重新审视并优化整个诉讼环节中关涉程序性辩护有效性的侦查力量、控辩力量、审判力量等权力与权利配置,从而推动程序性人权的有效实现,反向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最终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本书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厘清有效辩护与辩护有效性等诸多相关概念及相互关系,对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呼应“审判中心主义”司法改革对辩护制度提出的新的要求,重新审视并优化整个诉讼环节中关涉程序性辩护有效性的侦查力量、控辩力量、审判力量等权力与权利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