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根据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市社会工作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待遇、职业培训、职业流动和职业满意度等基本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发现收入和职业认同对社会工作者离开本行业有较强的解释力和较好的预测效果。第二部分论证了设置社会工作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必要性;提出了社会工作者工资决定新机制,即“退出-呼吁机制”;分析了继续教育的本土实践模式;归纳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社会工作督导模式;提出了改革社会工作服务评估的建议;分析了社会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探讨了社会工作立法的基本问题,提出了“社会工作行政化发展模式”的概念,这一模式包含行政化推动、行政化支持和行政化管理3个基本要素,具有政出多门、外延式发展、政社关系失衡、以社会治理为目标等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