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责任制巡查评估标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编制“十七个检查模块”,旨在更好地指导生产,在基建现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检查工作,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去繁就简,减少重复检查、重复统计工作。编制过程中系统梳理风电光伏、基建项目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标准,广泛征求生产、基建一线人员的意见,经过2021年的实施,逐步修订完善,形成17项安全检查标准。本检查标准分为17项,79个查评要素,756个检查标准,分别为依法依规(12个检查点,51条检查项目)、应急管理(3个检查点,24条检查项目)、运行管理(8个检查点,74条检查项目)、检修管理(10个检查点,65条检查项目)、反违章管理(5个检查点,31条检查项目)、隐患排查(2个检查点,30条检查项目)、消防安全管理(4个检查点,52条检查项目)、交通安全管理(1个检查点,13条检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3个检查点,28条检查项目)、风险管控(6个检查点,53条检查项目)、用电安全管理(2个检查点,25条检查项目)、外包安全管理(3个检查点,38条检查项目)、防洪度汛检查(4个检查点,25条检查项目)、防寒防冻检查(5个检查点,33条检查项目)、文明生产管理(2个检查点,20条检查项目)、教育培训(4个检查点,26条检查项目)、网络安全管理(14个检查点,72条检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