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英国 俄罗斯)》分上、下两篇,分别对英国和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研究丛书”之一。上篇对英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英国曾经是世界上核能利用的领先国家,早在1955年英国就制定了世界上一个核能计划,该核能计划的实施使英国走在了世界核能利用的前沿。随着核能的利用及放射性废物的产生,为规范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贮存和处置,英国于1993年制定了《放射性物质法》,该法规定对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贮存和处置等采用注册登记制度,并要求获得相关监管机构[苏格兰环保局(SEPA)或北爱尔兰环境局(NIEA)]的授权。同时,明确相关责任方在放射性物质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英国制定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政策,要求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采用分级管理方法(预防废物产生、减少废物、循环利用、回收再利用、处置),以确保采用可行路径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从而降低放射性废物管理活动对人员辐照的风险,并尽可能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不给子孙后代留下不必要的负担。下篇对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俄罗斯自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便开始了放射性废物有关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俄罗斯联邦原子能利用法》《关于环境保护》《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法》等法律,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俄罗斯通过立法,建立了责权边界清晰的放射性废物监管体系,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活动进行有效规范,实现了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下篇对俄罗斯放射性废物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解读,在背景、立法目的、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总结经验,形成对我国的启示,为我国不断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体系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