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两项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和废水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善的总量监测技术是实施总量控制的技术后盾,是控制单元水质目标管理方案实施与效果评估的核心。污染物总量监测是指对特定流域、区域或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定监测对象在一定时间内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监测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特征,时间特征是指监测频率对总量监测结果的影响,研究在给定精度条件下总量监测的最小频率;空间特征是指污染源抽样方法对总量监测结果的影响,研究以较少的监测样本取得最好的总量估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