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栩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陈喃对他一见误终身。窗外粉红色晚霞映满了整个天空,像是一幅漂亮的风景画,云朵喝醉了酒,脸上多了几抹腮红,陈喃屏住了呼吸,用余光瞥了一眼旁边的路栩。少年侧脸英气,夕阳余晖落在了泛黄的书纸上,也落在了他的身上。天光衬得他皮肤很好很白,路栩仔细地看着书上的每一个字,眉眼舒展。陈喃甚至能看见他鼻骨上吸睛的那颗痣,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人。此刻岁月静好。少年,连落日都偏爱他。而后,陈喃用了十年时间来释怀当年的片刻时光。——在这浩大的青春里,于我而言,人声鼎沸中,我只偷看他那么一眼,就够了。陈喃:路栩我的少年,新婚快乐。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爱了他一整个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