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思考和构思内生于“什么是良好的政治秩序”这一问题的困扰。在章,作者以霍布斯为考察核心,论述了现代政治秩序的性质和特征。第二章则论述公共领域(国家)和私人领域(个人)之区分,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心智、德性这样一些古典政治哲学话题的忽视。从第三章开始,作者以对人类心灵能力的考察为起点,试图给出一种适恰的社会和政治理论。从第六章开始一直到第八章,关注点便转向国家:第六章是对国家性质的一种检讨,第七章和第八章则分别从基本构成秩序(constitution)/法则(law)以及德性的角度,讨论一种良好的国家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要素。第九章(即后一章)旨在检讨从17、18世纪开始发展起来的主权观念以及以此观念为基础的国际法理论,并倡导一种全球的视野,主张恢复到更早期的万民法观念,而托马斯主义和康德主义正是这一观念代表性的两个主要的思想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