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规定,科学普及是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2022年8月,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联合发布《“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两份文件均明确提出加强科普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的要求。科普统计作为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技部监督检查科普职责、实现《规划》要求的手段之一。《中国科普统计》编制的相关数据和分析结果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科普规划与政策、部署科普工作提供支持,是各类机构普遍引用的权威信息,以及社会各界认识和评价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对于我国科普工作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全国科普统计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科技、教育等31个部门的中央部门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四级单位。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内容覆盖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的相关指标。全国科普统计自2004年试统计开始,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为了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全国科普事业的发展状况,科普统计方案、统计范围和统计指标处于适度调整、变动的过程之中。上述变动会造成数据分析中有关变化率的计算并非基于相同的统计口径,因此在解读、引用此类数据时须注意相关信息。此外,本书中因小数点后位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配平处理。由于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难免存在错误和疏漏之处,欢迎广大读者、各界人士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