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全国近岸海域环境水质监测和规范监测人员的操作,提高近岸海域环境水质监测质量,特制定《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将分析方法标准与规范相关要求结合,形成一体的监测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内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质常规监测项目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与质控等,作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的操作技术要求。本操作规程的每个部分或方法均按照完整的操作要求编写,便于以分册的形式分发给监测人员使用。《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中的采样和分析表格为参考格式,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待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进行统一。《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编制,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参与编写。《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