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写实能力作为对一个考生色彩能力的评价标准是无可厚非的,但仅仅把写实能力的高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是不全面的,至少它忽视了色彩形式美感,淡化了学生在色彩审美价值方面的培养和尊重。事实上,《总体规划》和《美术教学大纲》就有强调:从大美术观的色度出发,淡化画种的的特点区别,只研究绘画的基本规律,淡化各画种具技法的学习,新教材也强调了提高学生审美文化素质和创造力;强调对绘画基本语言的学习和了解,学习技能只是增加体验,更好地了解绘画语言和把握美术作品3的审美价值,也是为了掌握一种图形表达的方式。对写实性技法要求相对较低。显然,这里提到的绘画基本规律和审美文化素质,就是色彩的基本规律与表现色彩美感的方法,包括了色彩的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等方面的内容。对于设计类考生,色彩训练的目的除了培养对色彩的观察方法和能力。对空间色彩变化的认识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外,更应培养审美能力之外的色彩整合能力甚至抽象表现力及在设计中的应用能力。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对一个考生色彩能力的评价除了写实能力之外,应适当侧重于审美能力。整合能力和抽象能力,这样的色彩训练,教学目的和评价标准才更接近艺术。本书试图从造型学科与设计学科的狭缝中探寻一种教学模式,让考生(特别是设计类)朋友在自然色彩写生训练中逐步引入设计色彩的理念,让学习内容更富于逻辑性,层次性和可操作性。这是作为设计实践者与设计基础教育者在实践中对基础教育新的思考,在此希望得到同行的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