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采购协定(GPA)参加方在加入GPA时需确保其国内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符合GPA规则的要求。因而,GPA参加方在加入GPA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国内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相应调整。本书着重研究主要GPA成员方加入GPA法律调整的比较经验。在中国加入GPA和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有必要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调整进行必要的准备。本书有助于我们积累加入GPA法律磋商和法律调整的经验,也可以成为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改革的重要参考,为解决我国政府采购法上的一些重要立法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例如,有关GPA视野下政府采购法的统一立法问题,可以为解决我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之关系,乃至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GPA成员方有关国有企业的采购规制方法也可以为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立法政策选择提供参考。最后,本书首次系统性地分析了GPA主要成员方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可以为进一步研究现代政府采购法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