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薪酬激励作为激发CEO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的关键,能够增强CEO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缓解股东和CEO的代理冲突。本文首先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检验了中国CEO薪酬激励实践是否符合委托代理模型的三个基本推断。然后,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特征的发展变化——“一股独大”向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大股东并存的转变、股权分置的消除以及股权性质的转变,研究了非控股大股东股权制衡和国有股权性质对CEO薪酬激励的影响。在我国控股股东掏空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普遍存在、CEO薪酬激励相对较弱的背景下,该问题的研究还对如何安排股权结构以缓解股东与CEO之间的代理冲突、提升CEO对抗潜在控股股东掏空的可能性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此外,在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未能有效地激发高管才能和积极性的背景下,该问题的研究还为高管薪酬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