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意
前言(2006—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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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览表
税务上诉委员会裁决
税务条例、印花税条例和遗产税条例
章 香港税制概述
1.1 法例、释义及政策
1.2 税项概论
1.3 遗产税
1.4 印花税
1.5 所得税
1.5.1 课税年度
1.5.2 物业税
1.5.3 薪俸税
1.5.4 利得税
1.5.5 折旧免税额
1.5.6 税率
1.5.7 个人免税额
1.5.8 个人人息课税
1.5.9 报税表与资料
1.5.10 评税与纳税
1.5.11 反对与上诉
1.5.12 税务委员会
1.6 税务局
1.7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的税制
1.7.1 基本法
1.7.2 《香港回归条例》
第二章 物业税
2.1 法例
2.2 征税范围
2.3 物业税的征收
2.3.1 应评税净值
2.3.2 应评税值
2.4 业权
2.5 豁免与宽减
2.5.1 政府
2.5.2 从事业务的法团和其它人士
2.5.3 会社与行业协会
2.6 评税与缴纳物业税
2.7 期限与反对
第三章 薪俸税
3.1 法例
3.2 征税范围
3.3 入息来源
3.3.1 一般事项
3.3.2 受雇工作的入息
……
第四章 利得税
第五章 折旧免税额
第六章 个人入息课税
第七章 须提交的报税表与资料和罰则
第八章 评税与缴纳税款
第九章 反对与上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一章 印花税
第十二章 遗产税
附录:税务局颁布的执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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