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民(1958一), 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国务院特殊律點获得者,泰山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委,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法律史学、宪法学、环境法学和海洋政策。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曹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于铭(1980— ),女,山东青岛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理事、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先后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原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项目多项,出版著作1部,参与编写著作,教材4部,主持编写研究报告6部,发表论文10余篇。凌欣(1980一) ,博士,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学。先后主持教育部项目,天津市海洋局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专项课题等;出版著作1部、译著1部,参与编写著作,教材6部,发表论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