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以来,中国海外利益增长日益强劲,如何通过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适用和外交保护救济方式的相互补充来维护保障越来越多的海外公民(包括海外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益,对双投资大国中国来说极为重要。经济全球化中发展中国家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国际投资自由化的理解出现分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从一系列教训中反思,在更多的国际投资争议中坚持属地管辖完整性,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出现回归趋势。它也反映了当今社会变革中国家主权下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的相互牵制和平衡。本书立足新形势,从国际法人本化和国家实践视角,对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性质、适用领域和条件及新发展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结合更多国际实践案例阐述了用尽当地救济原则适用的现实需要以及该原则对中国外交保护领域和国际投资领域的立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