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纳德 布莱克(Donald Black),写作本书时是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哈佛大学法学院刑事司法研究中心教授。美国行为主义法学派代表人物,毕业于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自1970年起,先后执教于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现任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其代表作有(法律社会学的范围》(1972年)、《法律的运作行为》(1976年)、《执法的边界:警察惯常的行为方式》(1980年)、两卷本编著《社会控制的一般理论》(1984年)及《社会学视野下的司法》(1989年)。彭静,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访问学者,曾任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代孟良,警察科学硕士,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公安学基础理论和犯罪侦查学的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