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现代国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家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也是一套特殊的工作方法、一门专业学科。在我国,社会工作曾经在很长时间内被当作西方资本主义的工具而被排斥,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8年,北京大学等4所高校才重新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开始培养社会工作人才。而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则始于2006年,中共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后,社会工作开始纳入社会发展的政策框架。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救援安置和灾后重建中,社会工作崭露头角,初现锋芒,公众才开始认识和了解社会工作。乡村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里程中重要的战略,也是涉及国家未来发展、涉及14亿中国人民的重大公共事务。在这样一场上系国家、下关百姓的宏大社会运动中,社会工作自然不能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人才振兴范畴,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2021年民政部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构建完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全覆盖。可以预期:当全国3.8万个乡镇、69万个行政村都有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且有驻站社工开展服务时,社会工作能够给中国的乡村振兴增添多么巨大的推动力。社会工作在现代国家中既是公共服务内容,也是公共服务的工作方法。其扶危济困、助人自助、赋权增能的服务理念,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协调社会关系、链接多种资源、开展专业服务的功能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从制度上引入社会工作,体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公用性和公众性,社会工作给村民们提供的是“服务”,社工们组织的活动是公益性质的、是平等的、是公众的、是可参与的。在《行动的力量: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回应与实践》的案例中读者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安龙村的品牌打造、广福村的林盘修复、古城睦邻帮扶、郫都的人才实训基地、战旗村的社区发展治理示范、新盛镇的在地资源活化、宝华村家庭农场所做的生态修复尝试……都可看到鲜明的“社工”色彩:赋权增能的理论导向、共情同感等工作能力、个案小组社区等工作方法,等等。这些案例在凸显社工服务专业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也展示了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深入乡村院落的社工服务不仅直接惠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人群,弥补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和短板,还通过“五社联动”动员聚集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实现了利国利民的双重效益。我国的乡村振兴才刚刚开始,社会工作也才起步,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环境中怎样界定社会工作的位置,发挥社会工作的作用,还处在探索过程中。举目世界社会工作领域,社工参与乡村发展虽然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实务经验,但鲜有法律制度的先例。这也是中国社工的面临的现状:唯有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中国社工才能找到自己的定位,实现社工价值,同时也为国际社会工作提供来自中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