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本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尝试通过“良法”和“善治”两个路径,实现个人所得税法治的中国式现代化。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被广泛地誉为“良税”,是因其以量能负担彰显税收公平,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的主观净所得征税的制度创新,附加福利和变动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亟待完善之处,征税单位的家庭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体现社会政策和资本激励的要求,前者要求完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引入劳动所得税收抵免,改进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后者要求解决股息红利重复征税,健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征税,改革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善治”的基本要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亟待完善,需要建立个人所得税自愿披露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信用管理。此外,针对个人所得税的逃避税问题,一方面优化个人所得税一般反避税条款,另一方面开展弃籍税、低税负制的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