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用现象学直观与先验论演绎的还原方法,研究神话理论兼及神话学逻辑史的学术专著。本书的讨论始于对神话学理论的经典概念所规定的神话现象的经验性直观。通过神话概念在理论使用中凸显的叙事对象—题材内容规定性与信仰意向—体裁形式规定性的二论背反,指出神话概念的内部矛盾起源于传统神话学对神话实践的理论遮蔽。通过直观神话信仰意向形式在文化叙事制度实践中的观念功能,进而分析地还原文化性叙事表演实践的交往意向形式,演绎出文化表演的责任理念,并通过对责任理念意向形式的进一步分析还原,终演绎出人在道德上应然的理性信仰意向形式和意向对象的双向结构,即人的纯粹理性和任意对纯粹理性情感神圣意志的反思性敬重,以及纯粹理性情感神圣意志对人的纯粹理性和任意的规定性立法,而这也就是人应然的神话(信仰—叙事)性本体存在方式。以此,神话不仅仅是历史现象,而首先在逻辑上是人应然的本原(道德神圣)性、本真(超验真实)性存在。作为本体条件,神话应然地存在于人的任何生活—实践(不仅仅是神话)现象的普遍意向形式当中。